
- 索 引 号:XM06110-13-00-2019-029
- 备注/文号:厦翔审公[2019]29号
- 发布机构:翔安区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13
新曦大道提升工程决算审计结果
时间:2019-12-23 09:27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局对“新曦大道提升工程”施工决算进行审计。审核结果如下:
工程决算送审造价4783.59 万元(合同价4925.20万元),审计发现建设单位送审清单中,存在变更部分未按中标系数下浮、图实不符虚报工程量等情况。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规定之一,责令改正……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第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计价规范、相应定额、价格信息,并作现场抽检,审定工程决算价为4700 万元,应予核减83.59 万元。
本结果公告于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联系本工程审核人员。联系人:王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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