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局对“金嶝街道路、市政及景观改造”、“金嶝街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决算进行审计。审核结果如下:
一、主体工程
项目主体工程为合并招标,“金嶝街建筑立面改造、金嶝街道路、市政及景观改造工程”决算送审造价1,942.04万元(合同价1,665.85万元),审计发现建设单位送审资料中,存在图实不符、多计多报工程量、错套定额等情况。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规定之一,责令改正……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第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工程款应予调整;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计价规范、相应定额、价格信息,并作现场抽检,审定工程决算价为1,697.60万元,应予核减244.44万元。
二、项目设计
金嶝街道路、市政及景观改造—道路市政(设计)送审9.69万元(合同价14.77万元),审定价8.81万元,应予核减0.88万元。
金嶝街道路、市政及景观改造—景观改造(设计)送审12.23万元(合同价15.65万元),审定价12.23万元。
金嶝街建筑立面改造(设计)送审35.23万元(合同价49.99万元),审定价31.36万元,应予核减3.87万元。
三、项目监理
金嶝街道路、市政及景观改造(监理)送审18.02万元(合同价18.17万元),审定价17.57万元,应予核减0.45万元。
金嶝街建筑立面改造(监理)送审24.01万元(合同价24.59万元),审定价24.01万元。
本结果公告于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联系本工程审核人员。联系人:王军民 7889835
厦门市翔安区审计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