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局对“金嶝街电力及通讯线路改造”工程决算进行审计。审核结果如下:
一、主体工程
“金嶝街电力及通讯线路改造—电力缆化改造”工程决算送审价1,039.51万元(合同价998.49万元),审定工程决算价为1,002.97万元,应予核减36.54万元。
“金嶝街电力及通讯线路改造—有线电视管线迁改工程”工程决算送审价39.65万元(合同价39.65万元),审定工程决算价为34.26万元,应予核减5.39万元。
“金嶝街电力及通讯线路改造—通讯线路改造工程”工程决算送审价180.01万元(合同价180.05万元),审定工程决算价为147.28万元,应予核减32.73万元(已予《审计结果公告2020年第5号独立公告)。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规定之一,责令改正……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第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工程款应予调整;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计价规范、相应定额、价格信息,并作现场抽检,审定“金嶝街电力及通讯线路改造”主体工程决算价为1184.51万元,应予核减74.66万元。
二、项目设计
“金嶝街电力及通讯线路改造—电力缆化(设计)”送审29.67万元(合同价37.30万元),审定价26.98万元,应予核减2.69万元。
“金嶝街电力及通讯线路改造—有线电视管线迁改工程(设计)”送审1.34万元(合同价3.62万元),审定价1.34万元。
“金嶝街电力及通讯线路改造—通讯线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送审7.33万元(合同价18.48万元),审定价6.10万元,应予核减1.23万元。
三、项目监理
“金嶝街电力及通讯线路改造—电力缆化(监理)”送审24.14万元(合同价29.60万元),审定价19.45万元,应予核减4.69万元。
“金嶝街电力及通讯线路改造—有线电视管线迁改工程(监理)”无监理工作及相关送审资料,不计费。
“金嶝街电力及通讯线路改造—通讯线路改造工程(监理)”送审3.89万元(合同价4.73万元),审定价3.89万元。
本结果公告于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联系本工程审核人员。联系人:王军民 7889835
厦门市翔安区审计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