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8 15: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报告所列的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可通过翔安区政府网站进行查询或下载(网址:http://www.xiangan.gov.cn)。如需咨询,请与翔安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祥吴顶曾里99号公共卫生大楼5楼;邮编:361102;电话:0592-7889886;传真:0592-7889665;电子邮箱:xawjjzhk@xm.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5年,区卫健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公开质效。全年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5年,区卫健局秉持为民服务理念,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注重提高答复效率,不断提升满意率。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区卫健局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2条,其中主动公开3条、依申请公开10条、不予公开39条,不予公开信息主要为我局内部制度、自身建设以及请示报告等信息。截至2025年底,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区信息中心做好网站维护更新工作,定期上传、更新各类政务信息56条。同时,通过“健康翔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414条,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不断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明确由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相关栏目内容拟制,逐级审核审批,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审核、更新,并定期通报整改情况,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高效运行。同时,在信息公开栏目公布咨询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需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较注重常规性工作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还不够全面,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步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持续做好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发布、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以群众视角出发,丰富政策解读问答形式、拓展解读渠道,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及时、高效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获得感、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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