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2-03-01-2010-001
  • 备注/文号:翔卫〔2010〕25号
  • 发布机构:翔安区卫生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4-15
翔安区卫生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4-15 17:09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区卫生局作为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严格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指导、协调局机关和参公单位(区卫生监督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现向社会公布区卫生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翔安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几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091231日,统计数据为200911日翔安区卫生局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厦门市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可与翔安区卫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公共卫生大楼5楼;邮编:361102;联系电话:0592-7889656;传真:0592-7889665;电子邮箱:xa656@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区政府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卫生局成立了以苏金镇局长为组长、相关人员组成的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林从招主任科员(负责局办公室工作)为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组织编制及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组织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负责区卫生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启动、铺开及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根据《条例》规定及区有关通知精神和技术要求,结合卫生系统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区卫生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编制工作中力争体现内容全面、查阅方便、便于监督的原则,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在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栏及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给予公开。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报送工作的通知》,按区政府办规定编制了一级信息类别11条、二级信息类别39条。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区卫生局于2008215日制发了《翔安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翔安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根据《厦门市翔安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等配套制度的通知》(厦翔政办〔200831号)、《厦门市翔安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厦翔政办〔200871号)的相关要求,区卫生局建立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进一步规范了制度细则。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区卫生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区卫生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五)《条例》学习、宣传、培训情况。自觉参加区政府办分别于20071122日及2008226日举办两次培训工作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区卫生局政府信息的数量。2009年主动公开卫生政府信息41条。

(二)主动公开区卫生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已公开的41条区卫生局政府信息中,其中:卫生综合管理类信息9条、妇幼保健类信息1条、卫生监督类信息1条、疾病预防控制类信息14条、医政管理类信息3条、精神文明建设类信息1条、卫生政风行风建设类信息6条、爱国卫生类信息1条、应急处置类信息1条、规范化村卫生所建设类信息2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卫生类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51日《条例》实施以来,区卫生局未接到公民当面提出申请公开卫生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卫生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全年未接到涉及卫生行政管理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区卫生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法制办的组织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初步完成了各项启动工作,并逐步进入正轨。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尚难达到《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二是区卫生局信息公开技术力量不足,工作开展不及时。

(二)解决思路和改进措施。针对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实际工作情况,拟从以下作出改进和努力:一是作为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单位要及时自动公开相关卫生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所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政府办将联合区监察局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二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争取早日达到《条例》规定的法定要求。进一步拓展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便民功能。充分发挥文明服务窗口的有利条件,集中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2010.1.15

 

六、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41

其中:1.网站公开

41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件

0

行政诉讼数件

0

行政申诉数件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