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2-03-06-2017-001
- 备注/文号:翔卫计〔2017〕2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3-06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2017年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7年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翔安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翔安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翔文明委〔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7年我局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文明委的工作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金砖国家“厦门会晤”和新一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丰富教育载体,打造特色品牌,确保校园周边社会文化环境健康向上,努力把我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职责,全面清查学校周边理发店、宾馆、浴场(室)、诊所等卫生状况,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场所,确保全区所有校园周边200米内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为主的诊所。同时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工作手段,培育“普法动漫小卫士”等工作特色品牌,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三、组织保障
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及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
四、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二)督导检查制度。局卫生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要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不定期专项整治,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处理;对举报的线索要立即核实查处,对督导发现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整改。
(三)信息收集、报送和处理制度。组建校园及周边环境信息员队伍,拓宽信息渠道。对影响校园及周边社会文化环境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送局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快速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根据工作目标,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开展行动。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学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扎实有效开展校园周边社会文化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确保校园周边社会文化环境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档。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局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全面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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