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2-08-06-2022-006
- 备注/文号:厦翔卫〔2022〕4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2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新店中心卫生院调整部分医疗服务的批复
时间:2022-11-22 09:19
新店中心卫生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申请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事宜情况的请示》已收悉,经2022年11月15日局务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1.同意你院停止住院及24小时急诊服务,请按要求核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急诊医学科”诊疗科目。
2.开展内科、外科班外延时服务,将内科、外科门诊的服务时间延长至晚上9时。
请你院就调整事项做好人员调整,并多渠道做好社会公告,让群众及时、充分了解诊疗信息调整。
此复。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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