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2-08-06-2023-005
- 备注/文号:厦翔卫〔2023〕4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8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锄山村乡村医生宋金顶执业问题的批复
时间:2023-09-28 08:43
内厝卫生院:
你院《关于锄山村乡村医生宋金顶申请延长工作时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充实基层卫生力量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卫基层〔2022〕355号)《翔安区充实基层卫生力量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若干措施》(厦翔卫〔2023〕28号)文件精神和宋金顶年龄等本人情况,经研究决定不再延长宋金顶工作时间。
请你院统筹辖区乡村医生力量做好锄山村医疗卫生服务,对短期内无法配置固定村医的,卫生院可选派合格的医务人员开展村级派驻服务或村级巡诊服务。
此复。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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