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2-08-06-2023-006
- 备注/文号:厦翔卫〔2023〕5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1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确定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人员申请执业的边远山区、海岛村医疗卫生机构行政村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3-11-21 17:17
各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福建省关于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2008〕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解决我区边远山区、海岛村医疗卫生机构缺少乡村医生问题,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经研究决定:
确定新圩镇大帽山社区、大嶝街道小嶝社区、内厝镇锄山村为我区边远山区、海岛行政村(社区),允许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但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系统化教育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到以上边远山区、海岛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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