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2-08-07-2021-001
- 备注/文号:厦翔卫〔2021〕15 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2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厦门市翔安区2021年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为提高孕期出生缺陷的发现率,通过产前筛查、诊断,对确诊先天愚型等严重出生缺陷的胎儿在孕28周前终止妊娠,减少缺陷儿的出生,依据《福建省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实施方案》和《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卫生健康专项经费的通知》编号:ZYZFSB2020050,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各相关单位在2021年为辖区2000名居民医保孕妇和城乡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
二、检查内容
(一)产前筛查
1、血清学筛查:以血清生化三联筛查评估15-20周孕妇的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及神经管缺陷的风险值;
2、血清学筛查临界值的孕妇进行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
(二)产前诊断
以下情况的孕妇转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市妇幼)进行产前诊断:
1、血清学筛查高风险的孕妇进行介入性产前诊断;
2、孕妇有下列情况的直接进行产前诊断:年龄超过35周岁、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发育异常或者有畸形可能、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有遗传病家族史或分娩过某种遗传病患儿、曾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儿、其他医学上认为需要产前诊断的。
三、工作流程
(一)各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宣传动员辖区居民医保孕妇和城乡低保孕妇自愿接受免费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血清学筛查临界值的孕妇进行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并为符合条件的孕妇开具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的介绍信。
(二)孕妇到厦门市第五医院(以下简称第五医院)进行血样采集时,必须提供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第五医院核对免费产前筛查对象的身份后,对孕妇进行免费血样采集,集中血样标本定期送市妇幼检测。
(三)市妇幼告知血清筛查临界值和高风险的孕妇凭报告单或短信内容到第五医院产科门诊、区妇幼保健院、辖区卫生院产科门诊开具介绍信转诊到市妇幼产前诊断中心检查。
(四)产前筛查临界值的孕妇凭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妇幼进行外周胎儿血游离DNA产前筛查(每例980元,由区妇幼支付500元,市妇幼向服务对象收取480元费用并进行随访)。
(五)需要产前诊断的孕妇凭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妇幼进行产前诊断,市妇幼应当免费为其进行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分析,并进行随访。
(六)第五医院指定专人随访血清学筛查低风险孕妇的妊娠结局。
(七)卫生院协助追访失访的孕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成立产前筛查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免费检查,确保分配任务的完成。
(二)做好宣传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开展产前筛查的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标语、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孕妇产前筛查的有关知识,让孕妇自愿接受产前筛查。
(三)严格督导检查。翔安区卫健局将定期对该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将产前筛查工作列入妇幼保健工作考评内容,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资料收集。各医疗机构要完整填写介绍信、登记表、随访表等各种表格。将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表、随访表等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的相关资料完整保存备查。
(五)信息报送。各医疗机构于每月5日前上报上个月的《翔安区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工作量月报表》给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应掌握工作进度。
五、工作经费
(一)经费保障:每名孕妇产前筛查、诊断费用250元,市区财政各承担50%。
(二)经费明细:产前血清学筛查每例160元(采血20元,检测140元);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分析每例1250元;随访每例5元。外周胎儿血游离DNA产前筛查每例500元。
(二)第五医院、市妇幼根据开展免费的项目的工作量定期向翔安区妇幼保健院申请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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