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2-10-00-2010-001
- 备注/文号:翔卫[2010]34号
- 发布机构:翔安区卫生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7-02
翔卫[2010]34号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局
关于表彰翔安区优秀护士的决定
各医疗卫生单位:
在2010年“5.12”国际护士节之际,为表彰长期坚持工作在护理第一线的护理人员,树立典型,激励广大护理人员发扬“南丁格尔”和爱岗敬业精神,开创护理工作的新局面。围绕“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护理质量”的主题,结合各医疗单位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经研究,决定表彰同民医院叶秀彩等32名优秀护士,其名单如下:
同民医院(16名)
叶秀彩(主管护师) 朱小玲(护师) 李彩霞(助产师)
陈丽圆(护师) 洪美旋(护师) 陈玉旋(护师)
陈雅惠(护师) 叶春燕(护师) 刘石羡琴(护师)
王 艳(护师) 张月松(护士) 李舒静(护士)
康玉双(护士) 洪燕菲(护士) 吴育苗(护士)
陈露蓉(护士);
新店中心卫生院(4名)
庄雅蓉(主管护师) 董秀明(主管护师) 张惠红(助产士)
郑瑞金(护士);
马巷卫生院(4名)
涂素梅(主管护师) 陈桂榕(护师) 甘小芬(护士)
黄荣龙(护士);
新圩中心卫生院(3名)
朱秀美(护师) 洪珍串(护师) 郑丽栗(护师);
内厝卫生院(3名)
陈白菜(护师) 林 秀(护士) 彭小霞(护士);
大嶝医院(2名)
苏 靖(护师) 林三丽(护士)。
希望荣获翔安区优秀护士称号的护理工作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奋发进取,再创护理工作新业绩。全区广大护理工作者,要以优秀护士为榜样,认真实践“以人为本”的护理服务理念,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服务的护理新风尚。激励护理人员更好地为伤病员服务,为建设新翔安、实现新跨越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医患关系做出新贡献。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医政 优秀护士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卫生局医政处,区文明办,曾东生副区长。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局 2010年5月1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21302000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