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2-10-00-2017-008
  • 备注/文号:翔卫计〔2017〕13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9-12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取消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格的通知
时间:2017-09-21 11:31
  

  

  各镇(街)卫计办:

  依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卫家庭[2014]68号)文件规定,经对2016年农村奖励扶助对象年审,新店镇沙美社区彭明佐、大宅社区陈亚忠、下许社区许文生、垵山社区洪丽琼、许琴、欧厝社区王锐驻、彭厝社区彭开宜、后村社区郭垂贵、蔡厝社区蔡益群等死亡;马巷镇五星社区陈水金、桐梓社区朱炳煌死亡,琼头社区林金龙、林坚固、内垵社区洪宗演、内官社区陈果转特扶,后滨社区李志忠、陈新社区陈耀文城镇奖扶重复;新圩镇庄垵村庄锐、古宅村黄金山、桂林村陈老、新圩社区沈油温等死亡;内厝镇黄厝村张国荣死亡、莲塘村林金镭与梁秀华其死亡子女有生育;大嶝街道小嶝社区周清廉、北门社区蔡两等死亡;大帽山农场尾厝黄珠死亡,以上27人不再符合农村奖励扶助条件,取消2017年农村奖励扶助资格。

  经对2016年度城镇奖励扶助年审,新店镇祥吴社区吴艳华、姜玉德夫妇户口迁出;马巷镇五美社区傅仰坤、后亭社区洪大炳、山乡社区洪山水等均死亡,以上5人不再符合城镇奖励扶助条件,取消2017年城镇奖励扶助资格。

  以上32人奖励扶助资格发生改变,请各镇(街)通知到对象本人或家属。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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