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3-07-09-2023-006
- 备注/文号:厦翔农〔2023〕4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9
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落实全省农机化工作视频培训班和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推进视频会的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农机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农机化工作要点
2023年,我区农机化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精神,按照全省农机化工作视频培训班及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推进视频会部署要求,立足我区农业生产特点,加力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和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行动,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我区主要农作物和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推动全区农机化工作迈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14项工作。
一、紧盯农业生产,发挥农机主力军作用
1.抓好重要农时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调度。围绕“春耕”、“三夏”、“双抢”、“三秋”等重要农时粮食生产需要,组织协调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产销企业、中石化、中石油等,做好农机作业、机具调试保养检修的技术指导,以及机具零配件供给、维修服务、用油保障等协调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农业机械主力军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跨区机具免费通行政策的落实,按要求发放跨区作业证,保障作业车辆顺畅转移、安全高效作业。
2.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任务。严格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分解下达并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全区主要农作物和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年度目标。
3.加快短板环节机具技术推广应用。贯彻落实全国农机装备补短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区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关键薄弱环节,引进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支持推动省内外相关农机生产企业研制我区产业急需的智能化、数字化、小型化、轻简化、多功能的农机装备。
4.创建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基地。力争新建1个主要农作物示范基地,重点推广马铃薯播种机和收获机。
二、紧盯政策落实,提高农机装备水平
5.稳定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密切配合,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粮食烘干、特色农业生产农机具补贴,以及丘陵山区急需急用、高效的机具实行优先补贴、应补尽补。落实购机补贴法定支出责任,定期调度补贴资金兑付情况,全面推进补贴资金限时兑付。落实补贴异常情形报告制度,加大重点机具核查力度,从严整治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确保补贴政策高效安全实施。
6.开展市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若干措施》部署要求,根据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布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额一览表,力争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外和我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具列入市级补助,进一步加快补齐我区农业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
7.深入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优先扶持粮食生产机具报废更新,加快老旧收获、插秧、收割、拖拉机等机械淘汰升级。提升政策实施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强化实施情况调度,做好进度收集通报。加强检查指导,落实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等参与主体的责任,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引导推动报废更新工作规范高效。
三、紧盯智慧农机,推动信息化平台建设
8.推进智慧农机建设。持续开展智慧农机试点,引导鼓励安装农机作业监测终端,推广网上呼叫、网上订单等数字农机服务,实现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户的供需对接,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9.建设全程机械化服务中心。创造条件培育“五有”合作社,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农机大户成立农机合作社,不断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队伍,培育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支持服务中心购置粮食生产相关机械装备及配套机具,开展耕、种、管、收、烘等全程机械化综合服务或重点环节综合服务,打造农机服务品牌。
四、紧盯安全发展,提升农机监管能力
10.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机管理部门农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和整改过程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实行闭环管理,100%完成隐患整治。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农机合作社切实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落实检审验规定,开展“送检下乡”,防止机具“带病”作业,粘贴反光贴和安全警示帖,持续实施“亮尾工程”,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1.开展“平安农机”创建。要按照《“十四五”期间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要求,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抓好“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出台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文件,构建农机安全监管机制。要在原有创建的基础上,按照新的要求新的标准,努力打造一批“平安农机”示范镇(街)、村。
12.加强农机监理执法。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员违法违规查处力度,提升农机执法案件办理水平。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行动,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安全防护装置等是否齐全有效。结合《关于在全市道路禁止多功能拖拉机通行的通告》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上道路行驶多功能拖拉机。配合道交办抓好挂外省拖拉机号牌车辆摸排治理工作,查处假、套牌行为。
13.推进农机质量监管服务。开展“农机3·15”活动,向农民、农机合作社、农机管理人员宣传农机质量维权事项,按照《农业机械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和《农机质量投诉服务指南》,做好农机质量投诉咨询受理服务。根据购置补贴产品情况,开展农机质量调查,重点检查获证产品生产者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情况,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14.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围绕安全发展主题,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突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轨道运输机等违法载人的警示宣传教育。在重要农时季节、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发送安全警示短信,提醒广大农机手谨慎驾驶、严禁违法载人。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现场答题咨询、农机事故应急处置等系列活动,提高农机手安全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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