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3-07-09-2025-034
- 备注/文号:厦翔农水〔2025〕18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1
各相关镇(街):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涉农竞争性分配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5〕15号)和相关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根据本年项目计划下达2025年涉农竞争性分配“引客下乡”专项资金350万元(具体分配金额、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附件2),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并相应调减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专款“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市级涉农竞争性分配资金)指标。其中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有关要求如下:
1.请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乡村振兴财政投资体制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合规、合法、全部用于“引客下乡”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资金管理。聚焦“小而美”特色活动,严禁铺张浪费。项目活动举办结束后,将项目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等报送区委农办、区财政局。
3.其他按照市、区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2025年乡村振兴“引客下乡”专项资金明细表
2.2025年乡村振兴“引客下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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