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3-07-09-2025-043
- 备注/文号:厦翔农水〔2025〕20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9
凤翔街道、内厝镇、新圩镇: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5〕21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央下达的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421万元下达给你们,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具体项目、金额及列支科目详见附件1。
收文后,请按规定及时组织项目实施,本次下达的资金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需由农民经民主程序议定,项目建设不能形成图斑,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翔安区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明细表
2.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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