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3-07-09-2025-044
- 备注/文号:厦翔农水〔2025〕20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9
大嶝街道、金海街道、内厝镇、新圩镇:
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及你镇(街)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需求,现将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9.6772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分配详见附件),其中从存量资金下达200万元,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年初预算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下达9.6772万元,款列“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
收文后,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同时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资金的公开公示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翔安区2025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表
2.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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