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3-07-09-2025-045
- 备注/文号:水稻种植区级补助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表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2
各镇(街):
根据《厦门市扶持粮食生产若干措施》(厦农〔2024〕248号)和《厦门市种植水稻补助实施细则》(厦农〔2025〕71号)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落图管理和镇村公示,确定全区早中稻补助面积16651.87亩,区级补贴标准为300元/亩,工作经费10元/亩,合计补助5162079.7元;另外申报30亩以上叠加补助的生产主体1437.91亩,每亩叠加区级补助80元/亩,合计115032.8元。现将2025年早中稻种植区级补助资金5277112.5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款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预算科目,并相应调减区农林水技术推广中心预算调整“扶持粮食生产补助经费”指标5277112.5元。
收文后,请各镇(街)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专款专用,抓紧完成资金发放。
附件:1.翔安区2025年水稻种植区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翔安区2025年水稻种植区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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