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3-07-09-2025-046
- 备注/文号:厦翔农水〔2025〕21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9
新圩镇:
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及你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现调整厦翔农水〔2024〕83号文件下达的2024年涉农竞争性分配部分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如下:
从“古宅农文旅产业基础配套建设”调整17.74万元至“翔安乡村工匠产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使用,调整后“古宅农文旅产业基础配套建设”金额为462.26万元,“翔安乡村工匠产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金额为97.74万元。
收文后,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同时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资金的公开公示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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