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3-07-09-2026-015
- 备注/文号:厦翔农水〔2026〕7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2
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及农业农村部、省、市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暨农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暨农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农业农村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农质发〔2026〕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通知》(农办农〔2026〕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26〕7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规范我区执法监管秩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的工作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兽药使用专项整治等工作为重点任务,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粮食生产安全,为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公正高效。实行“阳光执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优化生产经营环境。
3.坚持风险导向。突出农资打假、禁限用农药和兽药使用等重点领域,实现监管资源精准配置,提升整治效能。
三、实施细则
(一)建立“一单两库”,夯实监管基础
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兽药使用专项整治等工作重点和我局工作实际,梳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抽查事项、检查要求和实施情况,动态更新完善检查对象数据库和执法人员数据库。执法人员应当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二)规范“双随机”抽取,确保公平公正
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应依法立案查处的外,所有开展的监督检查均须通过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或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人员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递补人员。执法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三)强化结果公开与运用,提升监管效能
实行“一抽查一公开”制度。各执法检查组要及时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等执法检查情况报至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同时在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或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录入上述信息。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度不少于2次,每半年至少一次,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
(四)聚焦重点专项工作,实施精准整治
针对专项整治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对于投诉举报、隐患排查发现的农资问题,实施“随查随检、凡检必严”。突出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农用薄膜重点品种,实施治理工作。紧盯生产、销售、使用等重点环节,精准打击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对于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应当通过书面责令限期改正或提醒、约谈负责人等方式监督整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五)提升专项整治综合效能,巩固工作成效
对照我市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有关规定,将“执法要严、措施要硬”与“有温度执法、包容审慎”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
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检查工作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重视整治工作
紧紧围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兽药使用专项整治等年度重点任务,细化整治任务和工作重点,将整治要求贯穿于“双随机”抽查全过程。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完善农药、兽药全链条监管制度,提高合规用药水平。
(三)强化培训宣传
加强执法人员双随机业务及农资专项整治专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充分利用现代宣传工具,重点宣传农资识假辨假、禁限用农药危害、兽药规范使用等知识,推广“执法+普法+服务”工作法,把普法融入检查全过程。
本次抽查由执法大队组织培训后,统一安排抽查日程,被随机抽中的执法人员应根据安排事先调整其他工作时间,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6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21302000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