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深入开展建设交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_工作部署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5月19日 星期一

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索 引 号:XM06114-03-06-2022-014
  • 备注/文号:厦翔建〔2022〕9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8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深入开展建设交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2-09-28 16:08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建机一体化单位,运输企业:

  为做好国庆节和重大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厦建工〔2022〕54号)《关于深入开展房建市政工程“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厦建工〔2022〕92号)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我局就深入开展建设交通领域“百日攻坚战”要求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治理行动。

  1.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突出建设(代建)单位首要责任,重点检查建设(代建)单位首要责任履行情况,建设(代建)单位是否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牵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全面加强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组织开展区管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一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紧盯各个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彻底扫清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和真空地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重点检查项目各参建责任主体是否按照全国、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强化生产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守住安全底线,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对所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清零。

  3.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检查。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和建机一体化等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等危大工程全过程管控,建立健全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识别、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全流程管理。各相关单位要严格督促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危大工程隐患清单,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

  4.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检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强化作业人员管理和完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对安全防护设施开展常态化检查和维修保养,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禁止随意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确需临时拆除的,应经审批并采取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确保技术措施到位、安全交底到位、警示标志到位、防护设施到位、自查自纠到位,不断总结经验,固化防坠落有效措施,切实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5.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常态化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组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正本清源改造工程、地下暗挖、综合管廊、地下管道等工程。做到安全警示标识到位、危险作业审批到位、作业合同报备到位、作业人员培训到位、设备用品配置到位。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管辖范围内的项目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落实有限空间安全培训、风险辨识、应急救援处置等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消除施工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6.开展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项目参建单位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高层建筑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情况。各相关单位要督促项目自查自纠,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7.开展台风季节安全专项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防台工作,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防范到位。建设(代建)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抓好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汛期防雷电、防风、防坍塌工作。做好高空作业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加强对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对存在滑坡、垮塌隐患的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遭遇极端天气时,严密监视对基坑、管沟、地下暗挖、起重吊装、高空作业及脚手架基础等带来不利影响,及时撤离相关人员并停止作业。

  8.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各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工地食堂燃气安全责任,加强对相关职工的燃气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燃气使用和储存管理,积极配合燃气管理部门、镇(街)等相关单位安装燃气安全告示牌。各相关单位要督促使用燃气的项目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同时开展一次员工安全培训,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9.开展工程机械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各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建机一体化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区道安办,做好工地内工程机械车辆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房建市政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吊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规范使用,建立使用台账管理,明确每台机械设备的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频次。各相关单位要督促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建机一体化等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工程机械及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0.开展建筑废土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各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对项目建筑废土管理的全过程负总责,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到施工现场进出车辆的自查自纠工作,按照“一不准进,四不准出”要求,建立“一车一档”工作台账,严禁出现“滴撒漏”、未密闭覆盖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通过行业手段加强项目源头管控,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使用经核准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和车辆进行建筑废土运输,严格落实净车上路、车厢密闭等各项文明措施,并通过约谈、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履约尽责。

  11.开展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疫情防控体系,严格实施工现场施封闭式集中管理,特别是施工工地集中居住人员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工地现场人员外出流动。做到人员管控到位、入口检查到位、现场管理到位、个人防护到位、卫生消杀到位。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常态化防控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一览表的通知》(厦应对疫情指挥部办〔2022〕第84号)等相关文件以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督促项目落实建筑工地工作人员,14天一次(每7天抽50%)的核酸频次要求,科学精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整治行动。

  1.开展农村公路安全整治。各相关单位要扎实做好农村公路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各镇(街)专管员要强化农村公路的巡查与事件上报,发现涉路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区路长办组织执法力量处置,维护路产路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派单整治,保障通行安全。二是开展农村公路路域整治。结合文明创建,推进全区农村公路两侧土头垃圾清理、边沟疏浚、破损路面修复等,保障道路通畅。三是开展农村公路亮灯工程,推进全区农村公路路灯配套情况排查,完善配套照明设施,保障夜间通行安全。

  2.开展运输企业安全运输整治。各相关单位要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对辖区内“两客一危”企业全覆盖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存在隐患督促整改闭环。二是对辖区内航运企业、道路普货运输企业、驾培维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督促重点道路运输企业运载原石等大件货物进行绑扎后方可运营,确保货物运行时不发生掉落等安全隐患。三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总质量超12吨以上的重型货车安装右侧盲区预警系统,协调道安办、交警、保险企业等部门尽快落实“以奖代补”方案,促进车辆安装到位。四是开展辖区内渡口消防、救生等设施检查,确保渡口安全运营。

  (三)积极推动小散工程纳管办法落地。

  各相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厦门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厦府办〔2021〕14号)《厦门市建设局等6个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全面加强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建村〔2022〕8号)《厦门市建设局等6个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工作的通知》(厦建村〔2022〕9号)工作要求。一是落实机构保障,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门机构,建立镇(街)、村(居)二级专职安全质量监管队伍(原则上镇街不少于5人、村居不少于1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所需资金列入各镇街年度部门预算),细化责任分工。二是落实制度保障,各镇(街)要制定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实施细则以及信息登记、日常巡查、执法处置、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等配套指引,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夯实镇(街)监管责任。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各镇(街)要落实专项资金,按照《厦门市建设局等6个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工作的通知》(厦建村〔2022〕9号)要求,用于购买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纳管服务、执法处置、宣传发动、培训教育等工作。四是落实执法保障,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由专职安全质量监管员予以督促纠正。对两次及以上督促仍未整改到位,由区、镇(街)执法机构依法依规处理,涉及施工单位的由镇(街)报区建设与交通局进行处置,涉及工匠的由镇(街)按《翔安区农村建筑工匠积分和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其积分扣分并报区建设与交通局。五是落实平台保障,为保障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区建设与交通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发翔安区农村房屋建设安全管理平台,实现农村建房“四到场”监管、隐患排查、举报发现问题信息化管理,永久留痕,接受监督,目前平台已投入使用,请各镇(街)要全面启用平台。六是各镇(街)要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小散工程文明施工日常巡查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内的小散工程每周开展督导。区建设与交通局成立小散工程文明创建督导组,对各镇(街)小散工程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指导督促检查镇(街)履行小散工程文明施工日常巡查监管职责,了解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督导情况。

  二、时间安排

  整体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0月7日,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第二阶段:10月8日至10月31日,突出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突出抓好回头看巩固提升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着力化解建设交通领域维稳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省内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有效遏制建设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确保全区建设交通领域稳定有序。各相关单位、各镇(街)要加强联动,畅通信访渠道,强化分析预警研判,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采取挂牌督办、暂扣安许、警示约谈等方式,着力化解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的维稳工作。

  (二)切实做好应急处突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会议、国庆期间的生产安全和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有突发事件能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要做好应急处突的预案准备、队伍准备、物资准备,加强实战演练和装备配备、力量预置。

  各相关单位、各镇(街)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行动,本局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工作职责,制定细化专项方案,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各相关单位、各镇(街)分别于10月8日、11月1日前报送工作落实情况,于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局应急办(联系人:苏小妹,电话:7888087)。

  附件:建设交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2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建设交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领域

检查内容

检查时间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工作开展情况

备注

1

建筑施工

1.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
3.危大工程专项检查
4.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检查
5.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
6.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7.台风季节安全专项检查
8.燃气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检查
9.工程机械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检查
10.建筑废土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11.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07日,
第二阶段:108日至1031日,
第三阶段:111日至1231日。

区质安站

各镇(街)、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2

交通运输

农村公路安全工作

局交通科

各镇(街)、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各管养单位

 

 

运输企业安全运输工作

区运发中心

各镇(街)、运输企业

 

 

3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纳管办法实施工作

局管理科

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

 

 

备注:各部门、各镇(街)分别于108日、111日前报送工作落实情况,于12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局应急办(联系人:苏小妹,电话:788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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