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4-03-08-2025-022
- 备注/文号:厦翔住建交〔2025〕11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6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厦门市振超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暂停招生的通知
时间:2025-11-06 17:31
厦门市振超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11月5日走访中发现,你公司培训场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再次拆除训练场地物理隔离设施,且社会车辆与人员可以随意进出;二是将备案场地违规提供予厦门翔旺星汽车培训有限公司用于招生与培训活动。鉴于已多次发现你公司违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关于训练场地的要求,且整改后无法长期保持,不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两项国家标准,现决定暂停你公司招生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回头看”检查现场照片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闽公网安备 35021302000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