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4-09-04-2023-020
  • 备注/文号:厦翔建〔2023〕5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10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08-10 10:18

局管理科、区质安站,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强化各在建项目高处作业及临边洞口安全管理,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检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区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防护管理行为

  1.建筑施工中凡涉及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交叉作业及脚手架、操作平台搭设等危险作业的,应在专项施工方案中有针对性地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2.高处作业施工前,监理或建设单位应按类别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并应完善专项验收记录。

  3.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培训,组织观看有关高处坠落事件的教育视频。未经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人,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4.需临时拆除或变动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经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及项目经理审查同意、监理或建设单位批准,并采取可靠措施和设置警示标志,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高处作业人员应体检合格,年龄不宜超过55周岁,且不得超过60周岁。

  6.应安排专人每日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7.严禁作业人员直接从楼层攀爬进出高处作业吊篮。

  (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1.坠落高度基准面2m 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 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2.安全防护设施应采用定型化、工具化设施,并应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置红灯警示。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设备,应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高处作 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经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 确认作业人员已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方可上岗施工。

  4.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搭设时,作业层下方不大于2m范围内应设置全封闭的水平安全兜网。

  5.搭设钢管扣件式外脚手架,应在最上一步的立杆最高处利用扣件拉设钢丝绳作为作业人员安全带挂钩生命线。

  6.严格控制项目在夜间使用高处作业吊篮、进行外脚手架或模板支架搭设,夜间施工应确保照明光线充足。

  7.高处作业应制定合理的作业顺序。多工种垂直交叉作业存在安全风险时,应在上下层之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无防护措施进行多层垂直作业。 

  8.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以及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1.2m的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和沟、坑、槽等边沿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严禁随意拆除。

  9.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10.各类操作平台、载人装置应安全可靠,周边应设置临边防护,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施工作业荷载严禁超过其设计荷载。

  11.遇雷雨、浓雾或作业场所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三)重大事故隐患

  1.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需满足设计要求,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防倾覆装置;

  2.单榀钢桁架(屋架)安装时应采取防失稳措施;

  3.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应做可靠连接。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即日起至8月25日,我区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做到所有环节、所有部位全覆盖无遗漏,尤其是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置、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防护用品配备等情况进行再核查,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并在安全日志做好记录,留存施工现场备查。

  (二)全面排查整治。8月26日至12月15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局管理科、区质安站将结合双随机和第三方飞检对全区在建项目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抽查排查工作,对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督促责任单位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落实整改,并暂停受影响作业部位的施工,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理。

  五、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执法查处。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责令停止相关部位作业,并建立隐患台账,落实专人跟踪,确保隐患消除。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提高震慑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引导,督促企业以案为戒,以真实事故案例为典型,全面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要丰富宣传形式,开展多频次教育、反复教育,不断强化工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工人安全操作技能。

  (三)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实现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作业行为标准化,建立预防高处坠落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减少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3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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