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4-10-00-2018-007
- 备注/文号:厦翔建[2018]4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3-27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印发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厦翔建〔2015〕15号)文件精神及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于2018年1月23日至25日组织开展2017年第四季度物业考核工作。考核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考核检查组由我局工作人员和市物业协会专家组成。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考核辖区项目31个,其中商品房项目20个、安置房项目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4个、办公项目3个。检查组专家共9名,分成3个小组,采取实地检查、查看内业资料相结合的方式,从项目基本情况、环境管理、装饰装修管理、公共秩序及安全防范、消防管理、共用部位及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客户报事处理及客服满意度共七个方面入手,对各个项目进行检查并做量化评定。根据量化考评结果及整改反馈情况综合评分,在31个受检项目中,得分90分以上的优秀项目10个,得分80-90分的良好项目10个,得分70-80分的合格项目9个,得分70分以下的不合格项目2个。
二、存在共性问题
1.消防通道堆积杂物现象严重,屋面乱拉线晾晒衣服现象较多;公共区域消防栓器械检查不到位,消防栓箱体内卫生脏,消防箱内器材缺失;设备、设施、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存在重视度不足,记录未能与实际工作相符;设施维保不到位,消防管网阀门生锈、防火卷帘门无法正常下降;
2.专业技术人员未持资格证书上岗(如:消控证、管水员证、电梯管理证)值班人员对消防主机操作不会或熟识度低下;
3.环境保洁,绿化养护工作需要加强管理(如楼道内公共区域、设施保洁情况不佳,绿化带出现杂草多、裸露现象),未制定全年养护计划及养护规程;
4.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情况未在市建设局网站上公示。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设施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及记录,加强消防设备管理、消防通道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要定期组织岗位技能、安全意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强巡逻管理、环境管理、公维金管理等,提供规范的物业服务。
三、处理意见
1.所检物业项目能够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能够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有:
阳光城翡丽湾(阳光城物业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黎安小镇、翔美公寓、美地雅登四五六(厦门市特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东方新城保障房、东方新城安置房(厦门翔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翔城国际、洋唐居住区(A09地块)、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汇嘉(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色悦程(厦门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对以上物业项目给予通报表扬。
2.所检物业项目未能够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未能够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有:
明发半岛祥湾(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海峡商贸城(厦门常春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对以上物业项目给予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为第一要务,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季度考核及日常管
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对消防隐患等涉及重大安全、需高额维修费用的,应在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对接业主委员会或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大公维金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复查巡查,防止隐患死灰复燃。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
2018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