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4-10-00-2018-010
- 备注/文号:厦翔建[2018]13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17
在翔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印发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厦翔建〔2015〕15号)文件精神及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于2018年5月22日至24日组织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物业考核工作。考核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考核检查组由我局工作人员和市物业协会专家组成。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考核辖区项目31个,其中商品房项目20个、安置房项目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4个、办公项目3个。检查组
专家共9名,分成3个小组,采取实地检查、查看内业资料相结合的方式,从项目基本情况、环境管理、装饰装修管理、公共秩序及安全防范、消防管理、共用部位及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客户报事处理及客服满意度共七个方面入手,对各个项目进行检查并做量化评定。根据量化考评结果及整改反馈情况综合评分,在31个受检项目中,得分90分以上的优秀项目6个,得分80-90分的良好项目18个,得分70-80分的合格项目4个,得分70分以下的不合格项目3个。
二、检查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设备履历卡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完善;公共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存在锈蚀、损坏的现象;工作记录不完善,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有巡查但无记录;消监控室现场值班人员现场操作不熟练,岗位职责不清晰。
2.环境保洁:绿化消杀的制度与实际执行的偏差以及绿化药品使用及管控的要求意识薄弱;部分项目存在绿化带杂草、枯叶多、未及时修剪、黄土裸露的现象。
3.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情况未在市建设局网站上公示。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设施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及记录,加强消防设备管理、消防通道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要定期组织岗位技能、安全意识的培训,不断提高
员工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强巡逻管理、
环境管理、公维金管理等,提供规范的物业服务。
三、处理意见
1.所检物业项目能够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能够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有:
阳光城翡丽湾(阳光城物业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黎安小镇、翔美公寓(厦门市特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翔城国际、洋唐居住区(A11地块)、(汇嘉(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色悦程(厦门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对以上6个物业项目给予通报表扬。
2.所检物业项目未能够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未能够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有:
明发半岛祥湾(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海翼0592(厦门海联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对以上2个物业项目给予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为第一要务,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季度考核及日常管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对消防隐患等涉及重大安全、需高额维修费用的,应在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对接业主委员会或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大公维金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复查巡查,防止隐患死灰复燃。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
2018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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