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4-10-00-2020-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03
符合《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规定的2019年度奖励条件的企业、单位。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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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我公司郑重承诺:
1. (公司名称)申报2019年度厦门市翔安区促进建筑业发展有关奖励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我公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我公司愿意退回全部奖励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2.我公司承诺获得奖励后五年内不迁出翔安区,若迁出,自愿退回全部奖励。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司名称(章)
年 月 日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我公司郑重承诺:
1. (公司名称)申报2019年度厦门市翔安区促进建筑业发展有关奖励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我公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我公司愿意退回全部奖励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2.我公司承诺获得资质升级奖励后三年内如因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取消、降低资质等级的,自愿在取消、降低资质等级后三个月内退回全部奖励。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司名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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