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4-10-00-2020-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03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厦翔政〔2019〕79号)精神,决定对2019年度符合注册地迁入我区、增产增收、资质升级、工程创优等奖励条件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奖励,现将有关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符合《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规定的2019年度奖励条件的企业、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翔安区建筑业奖励申报表原件1份(详见附件1);
(二)相关证明材料,分成注册地迁入、增产增收、资质升级、工程创优四类,分别如下:
1.注册地迁入我区的须提供企业在我区2019年度产值统计报表1份;
2.增产增收的须提供企业在我区2018年度、2019年度产值统计报表各1份;
3.资质升级及企业转型的须提供企业资质等级晋升前后证书副本及资质批准文件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4.工程创优的须提供企业创建优质工程获评通过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加盖公章(企业在省外的创优项目,需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方可认定)。
(三)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
(五)资质升级追溯期承诺书(详见附件3,申请资质升级奖励的企业或单位需提供)。
三、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15日期间,发送扫描件至区建设与交通局建设管理科邮箱xaxcb2006@163.com;待确认后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邮寄至区建设与交通局建设管理科(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七楼703室,联系人:郭佳旺,联系电话:3785988,15605025768),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区建设与交通局受理申报单位的申请后,会同相关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报分管区领导专题会研究。
(三)经分管区领导专题会研究同意后,由区建设与交通局发文通知,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
四、其他要求
(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由区建设与交通局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该单位申请奖励资格,对已发放的奖励资金予以收回。获得奖励后五年内迁出本区的企业,将追回全部奖励资金。申报奖励时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2)。
(二)企业统计2019年度产值的时间区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统计2018年度产值的时间区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企业资质升级及企业转型、工程创优以资质证书颁发日期、奖状(获评通过文件)颁发日期为准,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企业注册地迁入我区且一个完整年度的产值纳入我区统计的时间为2019年。企业最高资质等级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请向市建设局申报。
(四)获得资质升级奖励后三年内如因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取消、降低资质等级的,将追回全部奖励资金。申报奖励时提交《资质升级追溯期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3)。
(五)区委区政府如有对《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进行修订,按新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翔安区建筑业奖励申报表(2019年度)
2.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 资质升级追溯期承诺书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0年3月3日
附件1
翔安区建筑业奖励申报表(2019年度)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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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全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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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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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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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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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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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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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类别 |
1注册地迁入□;2本区企业增产增收□;3晋升资质□;4工程创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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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 详细情况 |
奖励事项 |
奖励金额(万元) |
证明材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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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最高资质等级晋升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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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3.资质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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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金额(大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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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账户 |
户头: 账号: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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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经办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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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与交通局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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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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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承 诺 书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我公司郑重承诺:
1. (公司名称)申报2019年度厦门市翔安区促进建筑业发展有关奖励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我公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我公司愿意退回全部奖励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2.我公司承诺获得奖励后五年内不迁出翔安区,若迁出,自愿退回全部奖励。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司名称(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承 诺 书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我公司郑重承诺:
1. (公司名称)申报2019年度厦门市翔安区促进建筑业发展有关奖励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我公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我公司愿意退回全部奖励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2.我公司承诺获得资质升级奖励后三年内如因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取消、降低资质等级的,自愿在取消、降低资质等级后三个月内退回全部奖励。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司名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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