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5-01-04-2018-002
  • 备注/文号:厦翔执〔2018〕7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25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7-31 16:31

          

  

  各中队、(办)

  为贯彻落实市局下发《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在我局开展“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 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廉洁务实、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二、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工作落实,局成立“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办)、环卫处、中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局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实施工作的统筹部署和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综合科,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科科长曾庆懿担任,成员由各科(办)、环卫处负责人郭琦、陈晓红、王锦淮、夏建新、黄文彬、王琦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收集、汇总、上报行动实施情况,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7月至8月)。各单位要根据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年”“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年”“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三个主题年活动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或工作部署会,深入宣传发动,为三年行动的开展做好充分准备,营造良好氛围。

  (二)行动实施阶段(2018年8月至2020年9月)。各单位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三年行动方案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夯实队伍建设基础,转变工作作风,塑造队伍形象,着力打造人民满意城管。

  (三)行动总结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各单位要对三年行动整体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上报市局,市局将汇总总结全市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上报省厅。

  三年行动开展期间,各科(办)、环卫处、中队每年要对本单位年度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每年12月1日前,将本地行动开展情况及个人优秀推荐材料书面上报局综合科。12月10日前局综合科报市局。市局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上报省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也是树立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要求,切实提高对“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的认识,加强本单位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把做好新时代舆论引导工作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大事来抓,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各科、办、环卫处、各执法中队要用足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加强沟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传播正能量。选择一批主题鲜明、符合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城管标语口号,在主要公共场所进行公益宣传。通过“城管宣传周”“城管微电影”评选、“城管故事”征文大赛、“城管知识”有奖答题等系列活动,讲好城管故事,发出城管好声音,树立典型单位和人物,传播城管主题文化,打造城管服务管理品牌形象。

  (三)促进城管提质。各单位要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市容整治提升工程有机融合,教育动员本单位城管执法队员以自身文明的行为、良好的形象、周到的服务,积极投身到文明城市创建中去,带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文明市民,为当地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强化监督检查。局机关建立健全评估和督察等相关机制,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内部考评与民意测评相结合,定期对所辖城管执法队伍进行检查、考评、通报,及时发现并纠正系统内各类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包庇袒护,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诚信。

  (五)严格考核评优。局机关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标准,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在此基础上推荐“人民满意城管队伍”和“人民满意城管标兵”,市局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结果上报省厅和各区政府。

      

  附件:1“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及分工

         2“强转树”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内容及形式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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