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5-09-00-2018-001
  • 备注/文号:厦翔执〔2018〕5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21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5-31 08:30
  

各中队、(办):

  为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市领导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翔安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厦翔安〔20183号)的紧急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局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5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3日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全面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

  (一)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燃气以及“三合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二)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5月4日有关要求、市政府常务会第34次会议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的8条意见,按照《翔安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部署安排,强化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意识,按照“控风险、查隐患、防事故”工作思路,狠抓各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重点检查类似在建厂房隐患,切实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做到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

   三、检查方式

      按照厦门翔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翔安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各科室、各中队要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深入开展政府层面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执法问责不够有力等问题。

  (二)行业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做到督促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政府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区安委会将对安全生产大检开展查情况进行督查。同时接受省、市专项督查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由局副调研员陈胜平任组长,各中队、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职责分工。各中队、各科(室)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各中队、各科(室)要根据本辖区、职权范围内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问题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各中队、各科(室)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职权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查处,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法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四)广泛学习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群众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等方式,投诉、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五)及时报送信息。大检查期间,各科室、各中队要安专人负责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于6月8日、7月9日分别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性情况报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1);8月8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联系人:庄思超,电话:7162105,传真:7162876,邮箱:xafgk7162105@126.com)

      附件:各科室、各中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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