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5-09-00-2018-003
  • 备注/文号:厦翔执〔2018〕6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12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城管执法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6-15 09:43

各中队、各科办: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厦安办2018〕94号)要求,我局结合翔安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情况,拟制了《厦门市翔安区城管执法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12日

厦门市翔安区城管执法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强翔安区城管执法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进各各中队、各科办形成工作合力,努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决定2018年在翔安区城管执法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执法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城管执法领域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两违”、户外广告、城镇燃气、物业住宅小区等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全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对职责区域内重点企业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复查率达100%,对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率达100%;确保职责领域安全生产稳定向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陈胜平副调研员任组长,各科办、各中队负责人任组员,区执法局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办公室挂靠法规科。

     四、专项行动内容

     根据城管执法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突出“两违”、户外广告城镇燃气等高危行业领域,加大执法大检查频次,建立动态监管执法机制 

      (一)开展“两违”综合治理执法专项行动。按照《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排查“两违”消除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和《厦门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排查“两违”消除安全隐患督查工作的通知》(厦治违办[2018]13号)的部署要求,全面进行“两违”建设隐患排查,摸清隐患底数,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保持“两违”治理高压态势,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户外广告设置安全管控执法专项行动。要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的通知(厦安字2018〕38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落实监管执法保障,组织开展户外广告设置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加大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执法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一是加大对燃气企业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做好自查自改自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做好燃气充气站、瓶装燃气经营点及运输环节的执法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并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开展餐饮服务业使用燃气安全检查,主要是瓶装燃气来源追溯使用燃气安全软管情况气瓶存放使用情况;用气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消防器材情况等。四是开展“黑气”整治。查找“黑气”窝点,严肃查处违法经营“黑气”行为。各中队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行为非本部门职责的,要及时抄报相关主管部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确保燃气领域安全无事故。

     (四)开展物业小区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物业小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乱搭乱建影响消防、建筑结构安全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

    (五)做好汛期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汛期应急管理措施。主要检查本单位落实汛期、高温、台风等特殊季节灾署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检查办公场所是否存在建筑结构和消防方面的安全隐患,强化车辆使用安全培训,确保各项工作持续保持安全稳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营造氛围(即日起至6月10日)。中队、各科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中队、各科办要以适当形式对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进行部署,通过门户网站、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监管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了解掌握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动基层和企业真正“动起来”

      (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6月10起至6月30日)。中队、各科办按照职责,开展全面摸排,同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自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逐一登记造册

     (三)督促整改,消除隐患(7月1日至9月30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逐一进行跟踪,督促企业自行整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短期内无法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列出整改时间表并逐步推进落实,整改过程中要督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检查督导,依法查处(10月1日至11月30日)。中队、各科办要加强检查督导工作,严格开展行动执法工作扎实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突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门、薄弱环节的检查,重点核查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检查要书面留痕、可跟踪落实执法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通过组织学习借鉴培训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促进精准执法

     (五)总结(12月)。中队、各科办要认真总结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的长效机制,为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累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中队、各科办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和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带队开展重大执法活动,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切实把专项执法行动抓实抓好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中队、各科办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在依法进行查处的同时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隐患问题“清零”。要坚决打击和铲除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保护伞”,以及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按照“五个一律”要求实施惩戒和责任追究。

      (三)加强检查,注重协调。将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综合运用考核、督导等员部署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执法活动不规范、执法措施不落实的,及时予以通报

     (四)做好信息报送。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各中队、各科办需要报送的情况包括:(1)6月8日前,报送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2)6月18日前,报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名录库。(3)6-12月每月1日前,报送《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详附件)。(4)7月13日、12月13日报送阶段总结报告。(5)好的经验做法可随时报送。为避免多个渠道报送情况导致资料缺失,请各中队、各科办按照时间节点通过纸质版汇报至法规科联系人:庄思超,电话:7162105,传真:7162876,邮箱:xafgk7162105@126.com)

  附件: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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