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队、各科(办),处: 根据《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在建民房等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厦城执协〔2019〕4号)要求,我局结合翔安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情况,拟制了《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在建民房等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1月8日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在建民房等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时值年终岁首,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各执法中队、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在建农房拉网式检查的紧急通知》(明电闽建电〔2019〕1号)和市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城执协〔2019〕1号),在全区开展在建农房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同时结合户外广告设施、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安全以及在“两违”场所非法生产经营、露天烧烤、流动摊贩和占道摆摊、渣土车以及单位内部自查等方面,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持续抓好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现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由局副调研员陈胜平任组长,各执法中队、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实行副处级以上领导分片制度。
二、检查重点
(一)辖区所有的在建民房(含停建的,下同)
(二)未经批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
(三)虽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但违法超占超建的;
(四)已停建的,但存在安全隐患的;
(五)在乡村振兴平改坡、裸房整治等6个村(居)项目过程中,趁机违法加建的;
(六)在“两违”拆除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以及拆后未及时清理存在安全隐患的;
(七)户外广告设施、燃气安全以及在“两违”治理、露天烧烤、流动摊贩和占道摆摊、渣土车;
(八)单位内部用车、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立即部署,全面排查。各执法中队、相关单位要立即组织传达部署,并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于元月10日前对辖区内的在建民房进行第一次拉网式检查。春节前保持常态巡查力度,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片包干,带队到排查一线调研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
(二)排查到位,责任到人。用好查违网格,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排查要做到全覆盖,做到凡建必查,凡拆必查,不留死角,确保排查到位。
(三)分类处置,整治到位。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该强化安全措施的要强化安全措施,该停工的要停工,该拆除的要拆除。要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整改到位的逐一销账,一时未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并按计划时间节点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决不收兵。
排查整治期间,各执法中队、相关单位要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发现顶风违建的,要坚决予以拆除;对一些影响大、性质恶劣的,不仅要坚决拆除,还要予以曝光;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依据《厦门市治理新增两违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予以责任追究。在此期间,局分管领导将组织开展动态巡查调研,协调、督促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各执法中队、相关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于1月18日前完成并将工作情况报送至法规科(联系人:庄思超,联系电话:7162105)。
附件:1.翔安区执法局XX中队安全生产风险清单
2.翔安区执法局XX中队在建民房安全生产风险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