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5-09-00-2019-002
  • 备注/文号:厦翔执〔2019〕1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28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31 09:21
各中队、各科(办)、环卫处: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翔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安〔2019〕1号)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128

  附件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翔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安〔2019〕1号)以及1月5日全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1月9日全国全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1月15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月22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的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要求,立足我区安全生产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严肃通报和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由陈胜平副调研员任组长,各执法中队、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实行副处级以上领导分片制度。

  三、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普查。针对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户外广告设施、燃气、“两违”、露天烧烤、流动摊贩和占道摆摊、渣土车运输等重点领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

  (二)重点检查。一是在建民房。对未经批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有手续但违法超占超建;已停建但存在安全隐患的;在“两违”拆除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两违”拆后未及时清理存在安全隐患等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该强化安全措施的要强化安全措施,该停工的要停工,该拆除的要拆除。二是燃气安全。主要针对非法经营、存放、使用瓶装燃气,破坏燃气设施等行为做好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

  (三)内部自查。各中队、各科(办)、环卫处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自身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对车辆安全管理、用电用气、执法安全、人员安全、暂扣物品的处置、消防安全等进行前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中队、各科(办)、环卫处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组织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抓好统筹,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中队、各科(办)、环卫处要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要求,明确自身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任务、标准和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创新工作方式。一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综合运用“四不两直”“随机走访”等工作方法,重点深入存在薄弱环节、重大风险、安全生产基础差的区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二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正确运用查封、扣押、整顿等强制措施,既要防止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化,又要敢于当“铁面包公”,严抓严管。

  (四)广泛学习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加强执法人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活动。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中队、各科(办)、环卫处2019年2-11月期间每月24日前,各中队、各科(办)、环卫处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附件1、2)报送法规科(其中开展检查次数、发现问题隐患数、整改落实情况等请提供截止报送时间的累计数),并在12月10日前将全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法规科(联系人:庄思超,电话:7162105,电子邮箱:xafgk7162105@126.com)。

      附件: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

            2.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管控情况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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