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5-09-00-2020-002
- 备注/文号:厦翔城〔2020〕3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07
各中队、科(办):
现将《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张锦聪,电话:18965832951。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落实区安委办关于《翔安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结合城市管理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整治提升,消除影响消防通道安全的违规广告牌、违停车辆和违章建筑,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二、治理时间
2020年7月3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三、治理范围
高层建筑(10层以上住宅或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及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四、治理重点
1.影响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指设置在建筑之间影响消防车通行或设置在建筑外墙封闭门窗影响灭火逃生以及设置在消防救援场地内及周边影响消防云梯车作业的户外广告设施;
2.高层住宅小区内违规停放机动车的行为;
3.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五、工作任务
1. 全面排查摸底。各中队参照附件《物业小区高层建筑信息摸底表》对辖区内高层建筑中影响消防安全的户外广告及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按照轻重缓急形成任务清单。
2. 依法依规整治。各中队要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任务清单逐件解决,确保消防通道时时顺畅。另外,各中队要结合日常巡查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对高层建筑内影响消防安全的违停、违建举报要第一时间处理。
3. 做好信息报送。即日起至2022年9月,各中队每月5号前将上月处置情况及时梳理上报至各业务科办(广告组、城管办、治违办),每季度最后一个月7号前,业务科办将数据汇总至综合科。
六、工作要求
(一) 加强思想重视。要提升思想认识,层层落实责任制,要明确工作标准,细化任务分工,责任到科室、中队和个人,限期完成任务。
(二) 广泛宣传引导。要利用小区物业、社区宣传栏等大力宣传《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利用处置案件的有利契机,及时向当事人宣传消防通道的重要性以及阻碍之后的严重后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 开展检查督导。各业务科办要加强对中队的帮带指导,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检查,重点对清单完成情况、案件解决情况等进行核实,对未完成任务的,要责令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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