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5-09-05-2017-001
- 备注/文号:厦翔执〔2017〕1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3-09
厦翔执〔2017〕12号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厦门会晤筹备和举办期间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安全生产工作继续稳定向好,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厦门会晤筹备工作组关于“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事件”的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生产安全事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应急预案》的通知》(厦城执〔2017〕46号)的要求,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城管执法队伍组织纪律性高、战斗力强的特点,在上级领导统一组织指挥下,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完成安全生产事故突击性任务,有效控制事态,努力减少突发事故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损害。
二、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设在局执法大队,由局长担任组长,局长未在时由指定副局长担任副组长;事故事发现场设立指挥小组,由局长或指定的副局长担任现场组长。必要时,可在现场设若干分指挥点,由指定科室、中队负责人担任分组长。
在局领导未到之前,由现场最高职务者担任临时指挥,有两个以上相当职务在场时由属地领导负责。
三、应急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戴运动
副组长:郑 良、毛永革
成 员:许耀宗、邵华龙、陈建筑、陈胜平
工作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负责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按相关要求组织具体应急和演练活动。
(二)应急处置组(应急分队)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机动三中队
组 长:钟 昱
成 员:行政执法机动三中队人员
应急分队队长:王锦淮
成 员:张丹丹、陈爱国、许小渝、洪巧梅
工作职责:
(1)负责具体部署工作的布置落实,现场应急处置;
(2)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络,及时传达落实;
(3)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
(4)指导、检查各单位和部门应急响应工作落实情况。
(三)指挥调度组
牵头单位:督查科
组 长:赖增生
成 员:督查科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抽调、协调、指挥执法系统各单位和中队统一联动,按照“半小时应急到位、2小时增援到位”的要求科学安排部署足够数量的力量担负应急处突备勤,确保一有情况能立即处置。
(2)按照市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适时通知或报请批准后,启动相应等级戒备。对发生的突发事故,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指挥调度相关队伍迅速控制现场,稳妥有效处置,严防事态升级演化,严防各种矛盾问题碰头叠加。
(3)信息收集、统一归口、研究汇总分析各类信息,及时将综合研判结果报告局主要领导,重大紧急问题随时研判、通报。
(四)舆情监控组
牵头单位:法规科
组 长:许志贤
成 员:法规科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
(1)与各中队宣传部门配合,做好事故舆论引导工作,与现场处置同步开展,重事实、讲证据
(2)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牢牢掌握话语权、主导权,避免留下渲染炒作空间,避免引发群众猜疑、社会恐慌。
(五)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综合科
组 长:包伟旺
成 员:综合科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
做好应急车辆、通信、物资等保障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全体执法人员必须充分提高认识,熟悉和严格执行本预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明纪律,服从指挥。
(二)一切行动服从指挥,接到指令后要行动迅速,严格按照指令执行,决不允许擅离职守或自行其事。
(三)确保通讯畅通,确保联得上,动得快,及时将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逐级上报。
(四)人员保持在岗在位,凡离开本市的,中队长以上骨干报局领导批准,一般队员中队长批准后须报局综合科备案。
(五)各中队要抽调综合素质强、体能好的队员组建相对固定10人左右的事故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装备。日常开展一些理论知识培训和现场模拟演练,切实提高现场应变能力。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各应急分队应迅速赶赴指定地点集合、待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不足之处,将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修改、充实、完善。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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