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7-01-00-2015-005
- 备注/文号:厦翔文〔2015〕6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21
厦翔文〔2015〕64号
厦门市翔安区音乐舞蹈协会筹备组:
你单位《关于申请成立登记厦门市翔安区音乐舞蹈协会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审查如下:
1、翔安区音乐舞蹈协会将立足于推动我区文化艺术的普及和提高,促进我区音乐舞蹈艺术的健康发展。
2、经过对《章程》的审查,同意你会的办会宗旨、业务范围以及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
3、经审查,你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王志鲲、彭玉珊、陈晓鹭、刘瑞菡等符合社会团体负责人任职条件,同意王志鲲担任法定代表人。
4、同意你会办公地址设厦门市翔安区顶曾路360号翔安区文化馆C312。
5、接本文后,应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程序,到翔安区民政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协会依法成立后,应将变更登记、年检初审、业务活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财务、人事管理、接受捐赠、资助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我单位报告,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照登记的《章程》开展活动,为我区音乐舞蹈艺术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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