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_工作规则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6月26日 星期四

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索 引 号:XM06117-01-02-2017-001
  • 备注/文号:厦翔文〔2017〕11号
  • 发布机构: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2-28
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7-02-28 15:37

厦翔文〔201711

局办公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促进我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共翔安区委、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翔安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厦翔委〔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行业实际,现就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

   《翔安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作了明确规定,对于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横向到边、纵向至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职责内容及相应责任,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监管责任,切实认真履行相应职责;要从工作分工、工作部署、工作检查、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等各个环节入手,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二、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

   (一)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局长、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部门(单位)工作全局计划,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至少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要负责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亲自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

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全面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要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在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具体工作同时安排,同步推进;经常分析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沟通情况,组织落实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区安监部门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职责分工: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监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和计划,协调局属各事业单位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救援。

   2、旅游中心:指导、检查和监督旅行社、星级饭店及其他旅游企事业的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会同假日办成员单位开展假日旅游安全专项检查;负责督促本行业从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执法大队:负责文化市场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文保单位等企事业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负责本单位组织或审批的文艺演出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本行业从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广电中心:联系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落实政府及其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宣传任务,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负责督促指导广播电视传输线路、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督促本行业从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少体校: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公共体育场所及大型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水上体育经营活动及其他高危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

   6、文化馆:负责办公场所和对外开放场馆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文保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结合各类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确保活动赛事的安全有序。

   7、图书馆:负责办公场所和对外开放场馆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结合各类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确保活动赛事的安全有序。

   8、青少年宫:负责办公场所和对外开放场馆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结合各类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确保活动赛事的安全有序。

   如遇机构改革、科室职能变动等,各科室(单位)安全监管职责相应调整。

   三、强化文体广电出版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区属文体广电出版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企业及其负责人要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层层落实到施工现场、班组、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把安全生产纳入劳动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非法协议,以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一)纳入绩效考核。

   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和人员要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和总结的内容,如实对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和总结;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和人员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要列入年终评评优和绩效管理的内容。

   (二)严格责任追究。

   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相关责任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配合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责任追究。

                                      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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