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7-01-06-2016-002
- 备注/文号:厦翔文〔2016〕23号
- 发布机构: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5-05
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关于郑东炜等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16-05-06 10:59
厦翔文〔2016〕23号
局下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郑东炜同志任厦门市翔安区图书馆副馆长(相当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林基松同志任厦门市翔安区青少年宫副主任(相当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2016年5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