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关于为新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涉台文物古迹选聘文物协管员的通知_人事信息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6月22日 星期日

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索 引 号:XM06117-01-06-2016-003
  • 备注/文号:厦翔文〔2016〕72号
  • 发布机构: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0-27
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关于为新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涉台文物古迹选聘文物协管员的通知
时间:2016-10-31 15:14

厦翔文〔201672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批涉台文物古迹名单和保护范围的通知》(厦〔2015376号)文件,我区新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涉台文物古迹共计14处,分布于全区各镇街。

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构建社会网络,做好日常管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你镇(街)为所辖属地范围内的新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及涉台文物古迹选聘文物协管员。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高度责任心,对文物保护有认识、有热情。

   2、户籍及常住地在文物保护单位涉台文物古迹所在村落或附近。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掌握手机等现代化通讯设备的基本使用技能,能够收发短信、拍摄及传输图片等。

我局将每年给予协管员一定金额的补贴,并对其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培训,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及时依法解决其报告的问题。

  

   附件翔安区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批涉台文物古迹名单

 

 

                             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201610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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