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厦安办〔2018〕88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翔安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不断增强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安全生产意识,现将2018年全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制度为契机,结合旅游行业实际,在行业集中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安全本质水平,促进全区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序,营造良好旅游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30日,在全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组织机构
成立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蔡阿在局长任组长,张世强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黄双明、郑东炜;旅游中心许文跃、许江洲;旅游质监所陈晓鹭、丁庆兵组成。下设“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区旅游发展公司、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点)也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活动内容:按照部署,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各项工作:
1、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创新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政策措施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
2、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1)开展用电、消防、施工安全警示教育。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用电、消防、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警示活动,组织一线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用电常识》、《消防安全常识》,要利用LED大屏幕、移动电视等载体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见附件)、安全警言警句和宣传短片,在旅游车辆车载电视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片。
(2)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旅游企事业单位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的系列宣传警示教育片,要通过警示教育,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3、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深入开展政府层面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执法问责不够有力等问题。各相关旅游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要做到“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4、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一要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区安委办组织的现场咨询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旅游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举报。要通过播放旅游安全宣传片,宣传游客避险常识、出境游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等知识。各涉旅企业内部要设立宣传咨询站,开展安全知识问答等活动,切实提高旅游业者和游客的安全意识。二要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级旅游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各类电子媒介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全面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在此期间,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防汛、消防、特种设备等不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重点,积极采取单项演练、实战演练、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做好现场处置预案、专项预案与综合预案衔接,全面检验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修订和完善预案,切实提高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组织开展“安全出行 文明旅游”宣传活动
各旅行社要引导团队游客安全文明旅游,将服务行为规范内容纳入“文明旅游 安全出行”有关宣传资料。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等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八不”行为规范公益广告片播放力度,形成全员传播的热潮。
7、积极参与“海西安全发展行”活动
活动期间,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中央驻闽及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组成记者采访团,开展2018年“海西安全发展行”活动,深入各地开展集中采访报道。要按照省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辖区安委办组织的活动,结合旅游工作实际,开展好安全责任主题、安全改革发展主题、“一带一路”主题、科技强安主题、依法治安主题、城市安全发展主题等主题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辖区的活动方案和组织实施,指导辖区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紧紧围绕主题,创新形式和内容,突出本地、本企业特色,开展卓有成效的活动。通过开展活动,重在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尤其是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为全面完成年度旅游安全目标任务、稳定全市旅游安全形势做出应有贡献。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单位网页和宣传栏,开设专栏等形式,宣传本辖区、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形成浓厚声势,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旅发委将对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部分旅游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旅游企业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信息及时报送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请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把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31日和6月27日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我局。
联系人:许江洲
联系电话:7889851,传真:7889853
邮 箱:xa0009@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宣传用语
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2018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