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文物保护社会网络经费的通知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6月1日 星期日

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文物保护社会网络经费的通知
时间:2014-12-30 16:09

厦翔文〔2014〕78号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厦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员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文物保护单位及涉台文物单位实际情况,现将文物保护社会网络经费10万元下达给各镇(街),具体分配金额详见附表,款列”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预算科目,并相应追减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文物保护工作经费”指标10万元。文物保护社会网络经费用于文物保护日常管理,各镇(街)可以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追加。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并切实做好文物保护保障工作。

  附件:1.文物保护社会网络经费

      2.翔安区文物保护单位及涉台文物登记表

                                 厦门市翔安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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