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_工作动态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6月8日 星期日

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 索 引 号:XM06504-03-08-2019-002
  • 备注/文号:厦翔应急〔2019〕5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7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05 10:57

 

 

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各有关企业:

2019119348分,厦门市湖里区发生一起厂房火灾,过火面积750余平方米,着火物主要为家具原料、油漆等材料堆垛,无人员伤亡。11121304分,内厝工业集中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房一楼车间着火,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火灾发生时,厂区内消防管网无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工作。两起火灾暴露了部分工业集中区火灾防控工作开展不平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存在漏洞等问题。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依据《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工业园区、厂房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翔安办201999号),现将翔安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给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向区应急管理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摸排整治情况及工作总结。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20191127

(此件主动公开)


翔安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业园区、厂房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依据翔安区工业园区、厂房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125日起至1231日,在我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堵结合、强化监管的工作思路,以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切实改善我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全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长: 马志坚(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 吴丰收(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员: 付伟 、钟萍、陈淑缘、杜少芳、杨志、黄鸿利

专项整治工作在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分工如下:黄鸿利主要负责与区专项整治办公室的沟通协调,主要工作是制定下发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收集通报相关工作情况、上报摸排整治情况及工作总结;杜少芳主要负责督促落实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陈淑缘主要负责督促落实我区加油站的专项整治工作;各执法中队主要负责督促落实所辖各镇(街)涉氨制冷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各有关企业相应成立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专班,指定一名安全员(联络员)负责资料收集上报。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翔安区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加油站、涉氨制冷企业的仓库、厂房和小加工作坊。

(二)整治标准

利用村民自建房从事家具、服装、玩具、电子器件等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物品加工生产,且层数不超过5层、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500㎡的既有小加工作坊可以根据《小加工作坊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公消〔2014194号)的要求进行火灾隐患整改;甲、乙类及层数超过5层、总建筑面积超过2500㎡的加工生产场所和其他厂房、仓库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要求进行火灾隐患整改。

(三)整治重点(见表格)

1.消防水源不足。工业集中区、城中村消防水源布置不合理,市政消防管网未布置到最末一端,消火栓压力不足。

2.消防车道未保持畅通。工业集中区、城中村违章停车及违章搭建占用消防车道。

3.疏散通道不畅通。厂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5.防火分隔不到位。厂房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6.“三合一”现象。厂房存在住宿与生产、经营设置于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现象。

7.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8.未设置消防设施。厂房、仓库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

9.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厂房门厅、楼梯间、走道等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10.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11.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2.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整治步骤

1.企业自查摸排阶段(1130日前)

各有关企业要分析所属仓库、厂房等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倒排整治工作计划。要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开展集中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

2.深化整治阶段(1125日起至1220日)

各执法中队要对所辖镇(街)组织开展地毯式的场所隐患再摸排,杜绝企业信息登记不齐、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隐患回潮的现象,逐项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情况明。要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督促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推动老旧厂房场所增设简易喷淋、无线联网式或简易独立点式烟感报警、消防卷盘等消防设施。加大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建设,提升场所火灾防控水平。

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隐患问题,对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拒不整改的钉子户难缠户,我局将报送区专项整治办公室,全面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

3.验收总结阶段(1220日至1231日)

专项行动期间,执法大队及各有关企业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区应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导和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企业要严格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企业实际,细化整治工作计划。

(二)用好平台,健全机制。要进一步改进以往消防工作的方式方法,深挖本企业消防安全监管死角,充分用好此次专项整治平台,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坚决对存在三合一等火灾隐患问题实行零容忍。同时,各执法中队和各有关企业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升场所、员工及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严格督导,倒查责任。区应急管理局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对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对发现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或未完成规定任务导致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将实施责任倒查。

(四)健全资料,务求成效。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意整治资料和台账收集梳理。各有关企业要结合企业摸排自查,将附件2和附件3各一式两份(一份企业留底,一份上交区应急管理局),首次于122日前,以纸质版(加盖公章)形式上交至区应急局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备注单位名称、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第二次结合整治成效于1218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以和首次同样的形式上交至区应急局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黄鸿利;联系电话:18965830859,邮箱:1183233012@.qq.com)。

 

附件:1.小加工作坊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

2.翔安区老旧厂房消防专项整治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

3.翔安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整治重点自查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