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505-11-00-2017-007
- 备注/文号:厦翔统〔2017〕6号
- 发布机构:翔安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6-27
各镇(街、场):
为确保农村基层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村级统计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基层统计数据的质量,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统计局关于下达2014年村级统计人员补贴经费的通知》(厦财行指[2014]6号)文件的精神和区本级财政预算,现将2017年上半年村级统计人员补贴的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17年1月至6月份期间的村级统计员补贴,其中新店镇61200元,大嶝街道16200元,马巷镇54000元,新圩镇30600元(含大帽山农场1800元),内厝镇30600元,共计192600元(详见附表)。款列“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科目,同时调减区统计局“村级统计人员补贴经费”专项经费192600元。请各镇、街、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全额发放到村级统计员手中。
二、各镇、街、场应严格按照《厦门市农村村级统计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以行政村为单位,每村一名,村级统计员必须持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上岗,未持证上岗者请及时参加培训、考试,取得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农村基层村级统计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根据规定,基层统计人员必须履行统计调查职责,承担各级统计机构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并按要求认真完成。
三、各镇、街、场向区统计局上报村级统计人员情况资料,由区统计局核实后,作为计算并下达当年村级统计员补助经费的依据。
附件:2017年上半年各镇、街、场村级统计员补贴经费一览表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厦门市翔安区统计局
(联系人:甘继明 联系电话:7889162)
| 厦门市翔安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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