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505-11-00-2017-011
- 备注/文号:厦翔统〔2017〕10号
- 发布机构:翔安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2-27
各镇(街):
为加强和规范镇(街)统计工作,规范镇(街)所属事业单位编内统计工作人员的管理,现将《厦门市统计局关于规范镇(街)编内统计工作人员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厦统〔2017〕1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厦门市统计局关于规范镇(街)编内统计工作人员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厦统〔2017〕110号)
翔安区统计局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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