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3 10:31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结合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持续强化重点信息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关键环节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着力提升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本报告中涉及的各项数据,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需咨询,请与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联系(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龙田南三路1号主楼116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7099988,传真:0592-70905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大嶝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对标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年度重点任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力推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大嶝街道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锚定依法公开和规范公开,全面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持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及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及规范化发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年累计发布其他类政府信息1条,为《关于规范大嶝街道林业专项补偿资金拨付使用流程的通知》。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大嶝街道全面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处理工作办法。截止2025年12月31日,大嶝街道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为田墘社区居民,申请公开土地征收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街道已依规完成答复1件,答复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大嶝街道坚持以制度筑基、以责任赋能,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校对机制,强化复核把关,严守保密审查底线,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大嶝街道持续深化线上线下协同公开机制,以多元平台为载体拓宽信息传递渠道,线上深耕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阵地;线下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政务服务大厅等便民场所,加强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咨询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大嶝街道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核心,严格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等原则,通过健全考核机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强化社会评议,畅通多元反馈渠道,并及时整改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通过自查督查排查隐患、通报整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闭环工作格局。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全年未有被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街道同志的共同努力,大嶝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与上级要求及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数量不足,主动公开信息总量偏少;二是公开覆盖面不足,公开内容集中在常规政务工作。

  下一步,大嶝街道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扩充公开信息的数量。逐步提升信息公开总量,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制度流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增强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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