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201-01-00-2009-004
- 备注/文号:翔嶝〔2009〕1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2-23
翔嶝〔2009〕14号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实现2012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的目标,我省将于2009年3月1—10日在全省范围内对8月龄~14岁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做好我街道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根据福建省卫生厅、教育厅、财政厅、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闽卫疾控〔2008〕151号)、厦门市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厦卫疾控〔2009〕33号)和翔安卫生局、教文体局、财政局、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翔卫〔2009〕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实现我国消除麻疹的关键措施,是实现“两纲”目标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全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强化免疫活动,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督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预防接种反应应急处理小组,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确保本次强化免疫工作落实。
大嶝医院负责本辖区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认真实施,要做好疫苗的贮存、运输、分发、接种、可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和统计汇总工作。
本辖区内各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学生接种的宣传发动、摸底造册和组织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疫苗接种禁忌症的询问调查工作。由于本次强化免疫的目标儿童大部分在托幼机构和学校,为保证高接种率,根据省强化免疫文件通知要求,在托幼机构和学校设立临时接种点,统一安排接种时间,由大嶝医院组织防疫人员入校接种,确保在校学生麻疹疫苗接种的顺利进行。
街道财政部门要在市、区两级专项补助的基础上,保障本次强化免疫活动所需工作经费。
妇联、共青团要协助做好应种儿童的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工作。
二、逐级培训,规范接种
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近几十年来规模最大一次强化免疫,预计全街道接种人数为2500人左右,接种人数多、任务重,接种质量要求高,接种范围覆盖广,为规范现场接种行为,医院应根据上级要求组织接种人员培训,规范接种操作行为,提高接种质量,确保接种安全。各接种点要做到“六有”:有明显的麻疹疫苗接种公示牌、有急救药品、有相关制度、有通知单、有宣传品、有预防接种资格的人员。
三、摸清底数,严密组织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扎实做好适龄儿童底数调查,在工作中划分职责区域范围,采取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摸底、入户摸底等方式登记造册,在校生及在园、所儿童由学校老师分年段班级提供名单造册,散居儿童和辍学儿童由居委会、乡村医生等摸底,登记造册。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市场、出租房等流动儿童居住地的摸底调查,做到逐门逐户登记宣传。调查登记的同时,预约并通知接种时间、地点。为不漏死角,应成立巡回搜索组,深入社区,宣传强化免疫政策和发现适龄儿童。对发现的未建卡的7岁以下、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要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计免管理。
四、加强督导,认真总结
在强化免疫活动中要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小组,做到任务明确,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负责对我街道各接种点在本次强化免疫实施过程的现场督导,通过督导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反馈、协调,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强化免疫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1、大嶝街道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2、大嶝街道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大嶝街道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小组成员名单
4、大嶝街道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5、大嶝街道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预防接种反应处理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麻诊 免疫活动 通知
抄送: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
大嶝街道党政办公室 2009年2月23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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