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201-01-01-2022-013
- 备注/文号:厦翔嶝街办〔2022〕9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7
各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汛防指〔2022〕1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快推进我市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厦防汛指〔2022〕11号)和翔安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翔安区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防汛指〔2022〕13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镇(街)、村(居)两级防汛救灾工作,加快推进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我街道组织编制《大嶝街道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方案》倒排时间计划,逐条逐项抓实落细,确保整个建设任务按时高质完成。
各社区要建立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向街道防汛办报送工作信息:
(1)每月25日前(从2022年10月起),报送《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进展表》(详见附件中附表)和月工作小结;
(2)2022年12月10日前,各试点社区报送试点建设工作总结;
(4)2023年8月15日前,街道辖内所有社区(试点社区外)报送社区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
附件:大嶝街道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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