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901-08-06-2016-001
- 备注/文号:新政〔2016〕114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5-31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店镇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
治理攻坚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月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翔安区家园清洁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的通知》(翔家园办﹝201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镇拟于2016年6月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新店镇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新店镇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1日
新店镇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
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共建清洁家园,进一步巩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成果,让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在去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成效的基础上,拟在全镇开展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第一次集中整治月行动(6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范围
区域范围所有村改居社区、城市社区共41个社区。
二、行动目标
为深入开展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完成农村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的清理、转运,补短板、消瓶颈,拟开展为期1个月(6月1日至6月30日)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集中整治活动,增强村民主动保护公共环境卫生意识,培育美丽家园意识。重点进一步解决农村陈年生活垃圾和农村露天垃圾收集点二次污染问题,基本实现密闭环保垃圾收集点“一村一点”的目标。
三、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时间:6月1日之前
(二)工作内容:各社区要根据全镇的行动工作方案制定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于6月1日前将本次任务进行部署,落实到位。
(三)统一行动日安排
1、行动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9:00
2、行动地点:新店社区
3、行动内容:组织各界力量集中清除村居、道路和沟塘等的各类积存垃圾,搞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彻底清除“四害”滋生地,迅速掀起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高潮,为攻坚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参加人员:镇党政领导、镇机关工作人员、青年志愿者、保洁队伍、新店社区两委干部及部分居民代表。
(四)集中攻坚阶段
1、攻坚时间:6月1日-6月30日
2、行动地点:新店镇范围所有村改居社区、城市社区共41个社区。
3、行动目标:加大对敞开式农村垃圾收集点和垃圾转运车辆的改造工作,持续对辖区范围内的村居、主次干道两侧、流域沟塘等区域的各类积存垃圾和“生活垃圾二次污染”现象进行整治,通过改变清扫保洁方式、增加保洁人员、提高保洁人员待遇,加大保洁频率和制定农村环卫工人作业标准等手段,坚决杜绝农村垃圾收运过程中“二次污染”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工作不到位现象。对考评办和媒体曝光的问题及时进行有效整改,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4、重点整治社区:鼓锣、炉前、大宅、钟宅、珩厝、彭厝、炉前、东界、欧厝、莲河、新店、刘五店社区等2015年成绩落后的12个社区。具体整治时间如下:6月1日-15日,由镇政府牵头,对上述等12个社区进行集中整治。
注:以上社区将作为本次攻坚行动市、区两级考评重点,请社区务必加大力度进行村容村貌与环境卫生整治。
5、纳入重点整治的社区,由各社区发动社区两委、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五)检查考评阶段: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考评分为市级考评和区级考评两级考评。集中整治后,镇环卫所将组织“啄木鸟”小分队对各社区整治情况进行自评,考评成绩纳入镇“两公开、两评议”体系,并作为市容环卫考评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社区应对市区镇考评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把整改情况报镇环卫所。
区级考评(6月26日前完成):由区考评办组织对村庄环境卫生和整治成效进行考评,推选出区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的村庄并于6月27日前报市、区家园办。
市级考评(6月27日起):由市考评办和市家园办采取复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各区的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其中市考评办重点督查村庄环境卫生和“农村垃圾二次污染”问题,市家园办负责对各区的农村环卫作业标准等相关制度进行抽查考评。
(六)总结阶段
镇政府将对集中整治行动及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职责,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镇环卫所:负责此次整治月行动工作方案的制订;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调研、指导、推动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深入开展。对接市、区级考评,并组织“啄木鸟”小分队进行自评;在集中整治阶段对存在问题等进行实地拍摄,并告知各社区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及时通报考评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
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做好活动的媒体宣传工作,要对集中整治行动的意义、做法和成果进行系统宣传,提高群众爱护家园、洁净家园的卫生意识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设立媒体监督和举报专栏,进行跟踪报道。集中整治行动期间要根据整治重点的安排跟踪报道,对好的做法要及时报道,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镇财政所:落实行动的资金并及时拨付。
镇农林水利站:负责做好河道及村庄沟塘治理的指导工作。
镇教育办:负责在各中小学开展“小袋鼠,不落地”行动,负责开展校园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
镇爱卫办:负责“四害”消杀及卫生院和卫生所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镇团委:负责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通过“清洁家园.垃圾不落地”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践行“垃圾不落地”理念。
镇妇联:负责在各社区创建的“巾帼美丽家园”中发挥妇代会的作用,动员妇女开展自家“门前三包”活动。
各社区: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和村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实“户前三包”责任制;生活垃圾、废弃物的收集和清运,确保各社区的生活垃圾收集至转运点,做好转运点的保洁管理工作;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整治,铲除蚊蝇孳生地,清理卫生死角;落实转运平台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动员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共创文明社区;协助镇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环卫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社区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检查;负责组织溪流养护单位开展养护保洁工作。
五、行动要求
各相关单位、各社区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工作。
各社区须于6月30日前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整治情况(方案、总结、整治图片)报送镇环卫所。(联系人:吴丁财 联系电话:7886893 邮箱xd7886893@163.com )。
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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