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901-08-07-2015-002
- 备注/文号:新政〔2015〕267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23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打击“两非”案件
奖励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严厉打击利用技术手段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精神,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确保我镇打击“两非”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丰泽区打击非法鉴定性别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口办发〔2012〕29号文、2012年第12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及区三届政府第8次、第10次会议纪要及翔人口领〔2012〕5号文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打击“两非”案件奖励制度。
一、对举报“两非”案件经立案并查实的,每案奖励举报人2万元并进行严格保密。
二、每侦破一起“两非”案件,奖励公安机关、计生部门、卫生部门、社区等相关办案人员各1000元。
三、本制度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制订《关于打击“两非”案件奖励制度的通知》新政【2013】40号文同时废止。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3日
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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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1302000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