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8-07-2016-004
  • 备注/文号:新政〔2016〕143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7-01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关于下拨计划生育突击季工作经费的通知
时间:2016-07-01 09:42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拨计划生育突击季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20169月,计生年终报表将形成,10-11月,省、市、区将对2016年度计生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为保持我镇计生一类镇水平,经研究,决定从201661日至2016930日开展计划生育突击季。突击季期间,拟下拨社区相关工作经费,以促进计生各类考核指标提升。具体如下: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

1、对201571日至2016630日多生育和婚外生育对象,全额征收到位的,下拨社区工作经费2000/例;

2、对200211日至2015630日政策外生育(含提前生育)对象,全额征收到位的,下拨社区工作经费500/例。

二、四术

1、放环:成功动员育妇落实放环措施的,下拨社区工作经费500/例;

2、结扎(不含二女扎):成功动员对象落实结扎措施的,下拨社区工作经费1000/例;

3、二女扎:成功动员二女户相关对象落实结扎措施的,下拨社区工作经费2000/例。

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成功动员育龄夫妇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下拨社区工作经费200/对。

四、流动人口信息完整性

对完成流动人口信息变动(含注销、修改、新增),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的,下拨社区工作经费5/例。如出现虚假变动,取消本项全额工作经费。

本方案镇计生办负责解释。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671

 

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67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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