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901-08-07-2016-004
- 备注/文号:新政〔2016〕143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7-01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拨计划生育突击季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2016年9月,计生年终报表将形成,10月-11月,省、市、区将对2016年度计生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为保持我镇“计生一类镇”水平,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开展计划生育突击季。突击季期间,拟下拨社区相关工作经费,以促进计生各类考核指标提升。具体如下: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
1、对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多生育和婚外生育对象,全额征收到位的,下拨社区工作经费2000元/例;
2、对2002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政策外生育(含提前生育)对象,全额征收到位的,下拨社区工作经费500元/例。
二、“四术”
1、放环:成功动员育妇落实放环措施的,下拨社区工作经费500元/例;
2、结扎(不含二女扎):成功动员对象落实结扎措施的,下拨社区工作经费1000元/例;
3、二女扎:成功动员二女户相关对象落实结扎措施的,下拨社区工作经费2000元/例。
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成功动员育龄夫妇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下拨社区工作经费200元/对。
四、流动人口信息完整性
对完成流动人口信息变动(含注销、修改、新增),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的,下拨社区工作经费5元/例。如出现虚假变动,取消本项全额工作经费。
本方案镇计生办负责解释。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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