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901-08-07-2016-006
- 备注/文号:新政〔2016〕195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9-12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关于
做好2016年度“四联创”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
为进一步强化人口计生工作基层基础,提高计生协会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我镇2016年度“四联创”活动评估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评估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四联创”活动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府分管计生副镇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志远担任,副组长由镇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吕存在担任,成员由社区计生协会专职副书记、副会长组成。
二、落实经费保障
为搞好“四联创”评估验收工作,下拨“四联创”活动评估验收经费每个社区1000元,镇配套每社区活动评估验收经费500元,每个村(居)评估验收经费1500元,作为本年度开展“四联创”培训、自查、评估验收工作的补助经费。各社区务必按照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并在此基础上投入必要的经费,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确保评估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评估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社区开展自查阶段(8月20日至31日)
第二阶段:镇组织验收阶段(9月1日至15日)
第三阶段:区级评估验收阶段(9月16日至30日)
四、评估验收方法
评估验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入户访视、民主测评、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评估工作要求
1、组织保障。各社区计生协会要加强对评估验收工作的指导,成立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按照评估验收内容与标准,做好本级计生协会的自查和对社区五好小组的评估验收,确保评估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培训。各社区计生协会要全面做好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社区计生协会会长、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培训,并指导社区做好协会小组长和会员骨干的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掌握评估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3、开展评估。各社区要按照“四联创”标准的具体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8月31日前将自查结果书面报镇计生协会;各社区按要求做好本级协会自查工作的同时,组织对社区“五好小组”的评估,对通过评估达标的“合格村(居)计生协会”、“五好小组”由镇给予认定,并于9月15日前将评估验收总结书面上报区计生协会。区于9月30日前对各镇上报的一流村(居)计生协会进行评估验收并给予认定。
4、总结提高。各社区要认真做好评估验收工作总结,针对评估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整改,并做好“四联创”有关资料的归档,结合实际制定明年的“四联创”活动计划,明确新年度的工作目标。同时,要做好迎接省计生协会对我镇计生协会工作的评估验收准备,争取年底我区进入全省先进区级计生协会行列。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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