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8-07-2017-001
  • 备注/文号:新政〔2017〕273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8-29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7年度计生协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9-07 16:38
各社区、企业计生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四联创”活动深入开展,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水平和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根据市计生协会《关于用好2017年度计生协会有关专项资金做好各项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同意炉前、大宅、西滨及翔云光电(厦门)有限公司等4家基层计生协会为我镇2017年度计生协会工作示范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7年度计生协会示范点名单

  1.计生法律援助项目(1个)

  新店镇大宅社区计生协会

  2.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点(1个)

  新店镇炉前社区

  3.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示范点(1个)

  翔云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市级)

  4.人口早教示范点(1个)

  新店镇西滨社区计生协会

  二、 经费保障

  以上4个示范点为2017年度市区计生协会示范点、市、区下拨专项经费共7.5万元(经费分配表见附件)。专项经费用于示范点软硬件建设和示范创建活动开展。确保示范点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计生协会要把示范创建工作列入协会年度工作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负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社区、企业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深入示范点,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市级问题和困难,各示范单位计生协会负责人要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创新,主动抓好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和日常管理,真正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创建,打造亮点。各示范单位要按照“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标准”,计生协会“四联创”活动“一流村居”和“五好小组”和省计生协会“六好”村居的评估标准以及流动人口企业计生协会工作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创建的目标内容、进度要求,努力把示范点建成协会工作的先进典范。

  (三)总结提高,确保效果。各社区、企业计生协会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跟踪和落实,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同时,要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指导好未列入示范点的其他村居、企业计生协会认真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推进计生协会整体工作水平提高,区、镇计生协会采取随机抽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类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

  (四)落实经费,发挥效益。各社区、企业计生协会要按照时间节点实施项目,落实资金保障,及时清理结算资金,确保预算资金到位。要严格按照财务规定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的审计及市、区计生协会的检查评估,确保经费发挥良好效益。

  附件:新店镇2017年度计生协会示范点专项经费分配表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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