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1-09-01-2020-003
- 备注/文号:新政〔2020〕199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6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园区火灾隐患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20 15:47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工业园区火灾隐患
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2019年11月12日内厝工业集中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房一楼车间着火,2020年5月2日厦门市翔安区翔岳路23号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这两起发生在工业园区的火灾,充分暴露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基础薄弱、消防通道堵塞、消防水源匮乏、违章建设占用防火间距、火灾事故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必须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切实把各项工作特别是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开展翔安区工业园区火灾隐患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厦翔安办〔2020〕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新店镇业园区火灾隐患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新店镇工业园区火灾隐患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深入开展工业园区厂房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疏堵结合、强化监管”的工作思路,从健全机制、综合整治入手,对辖区内工业园区厂房进行排查,全面整治火灾隐患,强化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提升场所火灾防控水平,切实改善辖区工业园区厂房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镇工业园区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全镇工业园区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郑昆乔(常务副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峰泽(综治副书记)
副 组 长:周朝阳(安监站)
周武春(综治办)
朱 铭(“两违办”)
成 员:各社区微型消防站、各社区消防工作室、专职消防队、派出所等。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主要负责协调专项整治、收集通报相关工作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镇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和协调全镇工业园区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
三、整治内容
(一)工业园区违章搭建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厂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
(二)厂房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防火分隔不到位。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相关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四)厂房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五)厂房未经审批擅自扩建、改建厂房或二次装修。
(六)工业园区消防水源布置不合理,室内外消火栓压力不足,厂房原有消防设施不满足现行消防技术标准。
(七)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或企业义务消防队伍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物业管理单位未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任务分工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要求,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安监站负责对工业园区、工业厂房加强监管,重点查看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置运行、用火用电管理、现场施工作业等情况,并部署、组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隐患。
派出所负责对工业园区厂房外作为消防车通道或登高操作面的主干道违章停车等问题进行摸排,对违章现象严格执法;配合消防救援大队查处“三合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站负责对工业园区厂房突出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惩处,坚决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工厂。
“两违办”负责对工业园区厂房存在违章搭建问题进行排查,对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消防登高施救面的违章建筑要及时拆除。
各社区微型消防站负责对辖区工业园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五、工作步骤
(一)集中摸排阶段(5月25日起起至6月5日)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总结分析工业园区厂房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倒排整治工作计划,开展集中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
(二)深化整治阶段(6月6日起至6月20日)
依照属地原则,各社区要加强日常巡查,配合上级开展地毯式的场所隐患再摸排,杜绝单位场所信息登记不齐、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隐患“回潮”的现象,逐家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辖区内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情况明。要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监管作用,在本行业、本系统内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监督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隐患问题,对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全面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
(三)验收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专项行动期间,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属地、部门职责分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辖区、行业实际,细化整治工作计划。安监站、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指导培训社区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社区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整治工作。
(二)通力协作,健全机制。各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改进以往消防工作的方式方法,深挖本辖区、行业、系统当中的工业园区厂房消防安全监管“死角”,充分发挥镇专项整治办工作平台作用,延续定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深化多部门间火灾隐患相互抄告机制,坚决对工业园区厂房存在“三合一”等火灾隐患问题实行“零容忍”。同时,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升场所、业主及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深化督查,倒查责任。镇安委办将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不定期开展督导工作,对发现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或未完成规定任务导致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将移送有权部门处置。同时,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安全生产和综治等考评内容。
(四)健全资料,巩固成效。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意整治资料和台账收集梳理,并通过微信群(微型消防站)或送到消防工作站按时上报材料。各社区、各部门6月5日前报送集中摸排情况(附件);6月18日前报送专项开展情况(检查记录、照片及相关台账);6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新店镇工业园区厂房消防专项整治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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